被逼写下一百万欠条,被告上法庭应当出示被逼迫的证据。
受胁迫的情况下所打欠条的行为违背真实意愿,依法属无效的民事行为,该欠条自始无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你可以 抗诉 然后起诉强迫你写欠条的人,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没证据,你可以拒绝执行还欠款,你就转移自己所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