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即使赔偿了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也很难判缓刑,但可以从轻处罚。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酒驾肇事,以交通肇事罪论处;造成死亡两人,属特别恶劣情节;
适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无论是否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均不适用缓刑。
基本不可能,比一般的肇事致人死亡严重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