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土地确权有争议漏一块地没确权怎么办

2024-12-17 23:08: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这是最直接的解决办法。

2、向村(居)委反映问题

当事人协商解决不了时,可以向村(居)委反映问题,让村(居)委帮忙解决纠纷。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

3、镇政府调处

当村一级也无法解决土地权属问题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诉求者来镇府反映土地纠纷问题时,政府工作人员主要采用调解方式调处。

调处程序如下:

受理纠纷当事人的诉求。土地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以口头、信访或书面报告形式,将纠纷的事实向镇政府(镇信访办、国土所)提出诉求,并出示有关地权地界的证明文件。

地权纠纷的调查。相关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及地权地界的证明文件进行调查。查明争议地界的历史情况及文件,以及发生纠纷的原因、过程、造成的危害和双方对纠纷处理的意见。

调解。相关部门依据政策、法规,根据调查结果,向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使认识逐步趋向一致,使纠纷得到解决。

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送达后,当事人均应当自觉执行。

4、法院调处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调处是解决争议的最终办法

扩展资料: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

(二)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三)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

(五)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第八条  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国务院交办的;

(二)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

第九条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第十条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二)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回答2: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回答3:

我个人户与国有林场有山林纠纷,这次山权确权证没发,我如何办理

回答4:

一块地被化工厂占用不能确权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