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案件,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

2025-02-06 1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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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

回答2:

1、立案的时候不收取;
2、待您鉴定完毕并按照当地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计算出最终结果后,法院会以此收取诉讼费的;
3、有时候法院也会采取后收费,就是案件结束之后直接判决谁付多少诉讼费,就到法院缴纳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