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的意见不正确。1、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本案适格原告,不需多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使签收催收通知不是被告及其家属的字迹,也说明原告主张了权利,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