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报警并离婚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这是《婚姻法》第43条第1条第1款的规定,这是对家庭暴力、虐待的受害人的一般救助方法。
二、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家庭暴力通常伴随着拳脚、棍棒武力,如果不及时制止行为人的暴力行为,对被害人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或者损失,甚至导致被害人的重伤,死亡。
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报警,警察会根据情节轻重,对施暴者行政处罚或刑事拘留,同时警察的出警记录可以作为家暴的有力证据,你也可以要求警察对施暴者出具告诫书,如有再犯,必定严惩!
不可能判重婚的。多次殴打的证据当然有用啦!法院很可能一审就能判离。同时女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家暴是原则性问题,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建议离婚,否则女方会不断受到伤害,靠女方一个人无法维系婚姻。
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分居,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万一再挨打要继续果断呼救、报警、验伤,这些都是证据。
我们的幸福把握在自己手中,是自己选择的结果,不是别人给的。要对自己的幸福负责!对于无法忍受的生活状态要勇敢说不!令人受害最深的不是悲惨的遭遇,而是“默许”那些遭遇发生的自己身上。
通过诉讼离婚的,需要身份证、结婚证、诉状,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3~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人身健康安全权利不容践踏。遭受家庭暴力,应该及时报警。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震慑施暴方,给与其警告。同时可以保留家暴的证据,在离婚时可以得到法院的倾向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