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的档案内容第一部分是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包括从工程立项开始到办完施工许可证,开工,都是建设方办的事,还包括甲方的财务文件等等。这些重要内容不可能经过总包的手再到档案馆。
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内容第二部分是监理文件,也不可能经过总包的手再到档案馆。
归档整理规范规定第三部分 施工文件、第四部分 竣工图文件、第五部分 竣工验收文件。共计五大块,总包应先将第三、第四、第五部分规整送城建档案馆或与档案馆联系好,请审查达到要求后。正式移交给建设方,同时监理也把第二部分移交建设方,由建设方会同第一部分,规整好才能交接与档案馆。档案馆保存费用是建设方规定的科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