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迁入条件

2024-12-17 08: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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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条件: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或《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⑴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扩展资料

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注意事项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购房入户办理

回答2:

 成都户口迁入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回答3:

2013年成都市现行最新入户政策详解一、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四、投资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五、纳税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六、经营入户——新增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十、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含往届生)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5、《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内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十一、海外留学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十二、同城网迁(含郊县)
  1、《入户申请表》;
  2、迁出地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迁入地住房证明或户口薄(原件);
  5、迁入地址不明确的由派出所出具住房所在地《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6、因结婚、投靠亲属迁移户口的需出具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原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含郊县),现将户口迁至成都另一房产处。

回答4:

按照儿子可以投靠父亲的原则是可以迁到你父亲的名下的。不方便的话迁到你父亲名下以后再划开,自己单独一个户口。可能需要你们两个的身份证、户口本、迁移申请等,到你父亲所在的公安局开得准许迁入证才能回原籍下户口。

回答5:

技能人才落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落户,可报专业:美容师,美发师,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保育员,茶艺师,中式烹调师
技能补贴:

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为1000元。

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为1500元。

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为2000元。

特意提醒:从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证书1年内未领取视为放弃。

技能证书报名条件:

初级:年满16周岁。

中级:年满22周岁;年满18周岁,并具有中专学历证书(任选其一)

高级:年满22周岁中级证书满5年;中级证书满2年,并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证书(任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