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构成非法拘禁?????应该被判多久?

2025-01-05 01: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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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回答2: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

现在关在哪里的看守所,家属拘留通知书收到没
为他委托辩护律师会见他本人,为他提供法律指导,解释法律,为他代为取保,申诉,控告,监督公安依法办案,防止 刑讯逼供,为他做罪轻减轻或者无罪的辩护
律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地铁二号线中山纪念堂D1出口即到(离广州火车站两个站)

回答3:

构成违法拘禁行为一般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采取拘禁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采取的拘禁行为,不是《国家赔偿法》所讲的违法拘禁行为。
2、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之外,所采取的拘禁行为,也不属于国家赔偿法中所说的违法拘禁行为。
3、被拘禁的对象是自然人,具体讲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健康人或残疾人,等等。
4、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实施了禁闭、强行关押、隔离审查、绑架等方法,使特定的公民在一定的时间内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
5、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拘禁行为为非法,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违法拘禁行为使公民人身自由受到损害,行政机关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