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屋出租合同纠纷该怎么办?

2024-11-29 1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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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遇到这类房屋出租合同纠纷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还有就是你的合同没到期的话,按照合同内容规定,房东是要赔偿你规定的损失金额的。

回答2:

你好,你的情况很典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在承租合同有效期内将房屋出卖的,不影响承租人的承租权。也就是买卖行为不影响之前已经发生的租赁关系,对于这样的情况,你有权继续承租,若出租人主张要求你搬离,你可主张你们租赁合同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有实际损失的可主张赔偿,对于你装修的损失,一般根据你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处理,一般租赁合同对装修等情况均会有所约定。

回答3:

针对这种房屋出租合同纠纷最好先找房主协调并让他给出解决办法,他有义务解决你租住房间无法入睡的客观问题,你在租房时他也有提醒说明的义务,否则你可以要求房主退房;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依本法条解释,你的租赁物就是住房,无法睡觉则会严重危及你的健康。

回答4:

租赁合同没到期的话,按照合同内容规定,房东是要赔偿你规定的损失金额的;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可以双方具体协定房东赔偿范围。

回答5:

买卖不破租赁,你有权继续租住该房,协商不成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