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便搜身,警察要是搜身一定要有相关文件,否则他们也没有权利,他们要是没有证据就逮捕你超过24小时就算非法拘禁,这两种情况你都可以上诉,警察打你,你可以找律师去医院验伤。
《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这个是典型的侵犯人权行为/和警察违法行为!
首先应该到派出所先做笔录,然后让你自己确认,如果有写错的地方需要你自己按伤害手指印``
最后在每一页都签上你的名字,`盖上手指印,并写上以上我已看过,和我说的一样。
警察在48小时之内确定你是否违法和犯罪,如果没有,就必须在48小时释放你,有罪就送进拘留所,或者看守所。
打人的事情你可以去控告,最好请个专业的律师,还要有伤情鉴定!
我想强制拿走你的手机不算非法搜身,他们因为案件拘留你几个小时也算合理,但是他们打人就十分不合法,而且态度这么嚣张肯定有问题...无原无故打你,你可以验伤告他们啊...而且一般这样的事都是双方调解解决的,没道理专门打你泄愤啊...这中间有古怪...
不是按程办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