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离婚问题法院是按照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法院肯定是准予离婚的。如果没有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的几种法定情形,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又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从严不准予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如果这期间关系一直没有改善,法院会从宽,倾向于判离。但是这并非绝对,只是一个一般情况,两次诉讼都需要认真对待。
第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你们两人都要求抚养子女,法院怎么判还未可知。即使判决或者你们达成一致意见由男方抚养子女,除非你自己同意,也不可能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第三,至于你说的因为你没那么多钱他就不到庭的问题,我觉得在你去起诉之前考虑诉讼过程中这些问题还为时过早。
你这里讲的很粗略,具体问题最好还是在当地去找个对婚姻业务比较熟悉的律师详细咨询,不要道听途说几句或者看点法条就下结论。
您好,是否离婚,需要法院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无法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般法院会按照分期支付的方式要求支付抚养费。
如果你有正式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母亲抚养,如果你连工作也没有法院是不会把孩子判给你的,对方没理由提出一次性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也不会支持。他到不到庭对判决都没影响。
楼上的话极不负责任。
1、法院能否判决离婚在于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为你没提供更多的信息,在此无法判断;
2、你是否不愿意抚养孩子,否则为什么认定孩子的抚养权在他而由你支付抚养费?
3、是否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由当事人经济状况决定的,你实在无法这样支付的话法院是不会这样判的;
4、对方拒绝到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
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HI我问。
投诉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