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是谁?

这人是谁
2025-02-01 00:39:3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十九世纪著名法学家波洛克·弗雷特里克·巴特爵士(Pollock Sir Fredarick Bart 1845~1937年)

英国著名现代法学家。1871年取得律师资格,1883年至1903年在牛津大学任科普斯法理学讲座教授。1890年曾负责起草《合伙法》(ThePartnershipAct)。1895年至1937年任《法律判例汇编》(theLawReports)的主编,也是《法律评论季刊》(theLawQuarterReview)的创始人之一,并从1884年至1919年担任该刊编辑。1911年任枢密院官员,1921年担任王室法律顾问、海事法院法官和皇家政府档案委员会主席。巴特算不上一个很好的讲课人,但却是非常成功的杰出的著述家。他的著作见于一流法律科学论文中。其著作主要有:《契约法原理》(PrinciplesofContract1876),《合伙法概要》(Di-gestoftheLawofPartnership1877),《法理学与伦理学文集》(EssaysinJurisprudenceandEthics1882),《侵权行为法》(TheLawofTorts1887),《法理学初探》(AFirstBookofJurisprudence1896),《普通法的发展》(TheExpansionoftheCommonLaw1904),《普通法的本质》(TheGeniusoftheCommonLaw1912),《国际联盟》(TheLeagueofNations1920)。此外,1888年与R.S.赖特合写了《普通法上的占有》(PossassionintheCommonLaw),1895年与F.W.梅特兰合写了《爱德一世的英格兰法制史》(TheHistoryofEnglishLaw)。巴特最负盛名的著作是《契约原理》和《侵权行为法》,这两本书成为标准的教材,而且一版再版,影响巨大。

回答2:

掌阅书虫答案:B 法国人

答案解析:法国人伏尔泰发表了《哲学书简》,在这部书里,他赞扬英国革命后取得的成就,批评法国封建制度,宣传唯物主义哲学思想。他认为人一生下来就应当是自由的,在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他主张在法国建立一个在“哲学家”引导下,依靠资产阶级力量的开明君主制,国内有言论出版自由等等。

回答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点,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曾经提出过,但作为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来的。1776年7月4日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9年8月27日法国的《人权宣言》,都提及了这一原则。资产阶级确立这一法治原则,是对封建阶级特权的否定,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是巨大的进步。但是,资产阶级的法律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它的所谓的法律上的平等,掩盖着实际存在的人们经济上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
在西方国家的历史上,很早就产生了关于平等的观念。
例如,亚里士多德曾提出,法律应具有平等的品质;在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认为一切人都具有原罪上的平等,人人都是上帝的选民。在我国古代,也曾出现过一些关于法律平等的观念和理论,例如,“法”字本身就包含有“平之如水”的含义;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等。但更多的却是处处可见的不平等现象。“刑不上大夫”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点,而作为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君主就更是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是由清末民初的进步思想家从西方传入中国的。这一原则在中国第一次被规定在宪法中,是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临时约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政权也一直肯定这一原则。1931年11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一次将这一原则规定下来:“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954年,法律平等的原则被庄严地写进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但上世纪50年代后期,人们给这一原则戴了两顶帽子:一是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的法制原则,我们不能用;二是认为这一原则没有阶级性,是主张“革命与反革命讲平等”。
这一原则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了批判的对象,因而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均取消了这一原则。直到1982年,法律平等原则才重新写入宪法。实践证明,不能说凡是资产阶级提出来或使用过的概念或口号,就是“资产阶级的旧法观点”,不能使用。

回答4:

以洛克、卢梭等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思想家首次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理念。

回答5:

0.0无可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