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和出纳可以一个人担当吗?为什么?具体说明?

2024-11-25 21: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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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这是从我国会计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和教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单位所有资产中,现金的流动性最强,它是所有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掌握了现金就等于占有了财富,所以现金的诱惑力最大。而且,现金也是单位资产中最容易出问题的一项资产。在单位的会计工作中,出纳的直接工作对象是现金,是各单位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根据复式记帐规则,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然会引起收入、支出、费用或债权债务等帐簿记录的变化,或者说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都要登记收入、支出、费用或者债权债务等有关帐簿。如果把这些业务统统交由出纳人员一人办理。就会造成既管钱又记帐,失去监控,给贪污舞弊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同样道理,如果稽核、内部档案保管工作由出纳人员经管,也难以防范利用抽换单据、涂改记录等手段进行舞弊的行为。因此,对出纳岗位的牵制非常重要。鉴于此,《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对出纳的牵制专门作了规定。

当然,出纳人员不是完全不能记帐,只要所记的帐不是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直接与单位资金收支增减往来有关的帐目,可以承担一部分记帐工作的,如有些单位,出纳人员业务不多,兼记固定资产明细帐,这是可以的。

回答2:

不能 因为这两个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 会计出纳不能相互兼职

一是会计人员负责分类账的登记、收支原始单据的复核和收付记账凭证的编制;
二是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和保管、收支原始凭证的保管、签发银行有关票据和日记账的登记;
三是内审人员应当负责收支凭证和账目的定期审计和现金的突击盘点及银行账的定期核对;
四是会计主管应负责审核收支项目、保管单位和单位负责人的印章;
五是单位负责人应负责审批收支预算、决算及各项支出。
六是电脑程序员应负责程序设计和修改,不得操作程序,甚至不能随意出入会计室。

回答3:

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个人担任!
因为,按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这两个属于不相容岗位,若由一人担任,不能得到有效的牵制,容易挪用资金,甚至收钱不作帐而出现贪污行为。
为了保护会计与出纳人员不犯错误,防止公司资产受损,最好不要由一人同时担任两个不相容岗位的工作,要相互牵制,这也是对员工的负责。

回答4:

理论上不可以,因为权力集中了,又管钱又管帐很容易出问题,会计的原则就是要互相牵制,互相监督才好

回答5:

会计与出纳不一样:
1、职务名称不一样
2、会计要负责企业、单位的核算工作;出纳只管企业、单位钱的收付
3、担任会计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担作出纳只要会写会算,做到不出差错就可以胜任了
4、会计担当企业、单位经济反映和监督的双重任务;出纳就不存在这任务
总之,会计比出纳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