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失踪多年,先登记失踪,请问之后怎么办?比如财产

2024-12-16 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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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下落不明两年以上,可以上法院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不能继承;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为期一年,公告届满后仍无踪者生存的消息时,可作出宣告死亡判决,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相同,比如户口注销、继承开始、配偶可以再婚等等。

回答2:

去法院请申请宣告失踪,不是登记

回答3:

致使宣告失踪的话,财产只能是由代管人代为管理。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还不能分配给子女。但是要是申请宣告死亡的话,那么就可以发生继承的效果,这个时候可以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其财产。但是一般失踪的情况的必须满四年,而且申请宣告死亡的,必须要有一个顺序,就是1配偶2、死者的父母、死者的子女3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利害关系人,上面的这个顺序中如果前一个顺序人不同意就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