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说,由时间界定,你的下一届毕业了你就不算了。复杂的说,从毕业生的就业派遣政策来说,如果你一直未就业,没开过报到证,那么你就还算是毕业生。按你的说法,你有过工作,你也报到过了,那么从你报到的那天起,你就算参加工作了,你的档案也有学生档案转为人事档案了,再一年后由报到单位给你做了干部身份后就是干部档案了。在政策上也就不算是未就业的应届生业生了。楼上的界定方式是指未就业的情况下保留学生身份的情况的。
二年的择业期,简单的说吧,你和一个单位签了三方开了报到证,单位不接收了或你不想去了,那么你拿到单位的退函后,可以回学校领新的三方,在两年内都可以和新的单位签订,并办理该派,把报到证开到新的单位去。
开过报到证后,有过工作,也报到过了,从报到的那天起,就算参加工作了,档案也由学生档案转为人事档案了,在政策上也就不算是未就业的应届生业生了。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应届毕业生,即即将毕业的学生。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比如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三年制高中的高三在校生等。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所以你还是应届毕业生,放心吧!
开过报到证后,有过工作,也报到过了,从报到的那天起,就算参加工作了,档案也由学生档案转为人事档案了,在政策上也就不算是未就业的应届生业生了。
算的,过完年就不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