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事局
随着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时间逐渐临近,毕业后如何办理就业手续是我们解答最多的问题,为了方便毕业生到我市就业,顺利办理就业手续,减少不必要的奔波,我们总结了日常工作中的办事程序,供毕业生们参考。
一、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和就业手续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登记的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凡报到证开到我办(衡水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的非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应持报到证到我办进行报到登记。省内院校毕业生可持报到证直接到我办进行报到,省外院校毕业生要先到省人事厅报到,再办理回衡水就业手续,然后再到我办进行报到登记。
在市直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同意接收信到我办办理就业手续。到市直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先办理人事代理,然后再到我办办理就业手续。
在衡水各县市区就业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先到我办办理报到手续,由我办出具“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毕业生可持“介绍信”到当地人事局办理具休就业手续。
二、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在两年择业期内,河北籍省外高校毕业生到外省就业,直接回报到证签发地改派;省内高校毕业生到外地市或外省就业,需要到省人事厅办理改派手续,不需我办出具同意到外地就业的证明。
市属中专毕业生在衡水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就业的,需要持报到证、就业所在地县市区人事部门同意接收证明以及用人单位接收信到我办办理改派手续;市属中专毕业生在市直单位就业的,需要持用人单位同意接收证明(有主管部门的主管部门盖章)到我办办理改派手续。
三、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
毕业生的“户口”,在未到派出所落户前,就是你手中所持的“户口迁移证”,务必要妥善保管。
按政府职能分工,办理户口由公安部门负责,人事部门不能办理户口和解释有关户口的事宜。若你的户口迁往地址标明签到“衡水市人事局”或“衡水市毕分办”只是说明将户口迁到衡水,并不是实际迁到“衡水市人事局”或“衡水市毕分办”。
按国家有关就业工作的规定,毕业生的户口随报到证去向,即报到证开到哪个单位,户口一般应落到单位所在地。建议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要及时到当地派出所落户。
暂无就业单位或因考研等原因暂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户籍迁回原户籍迁出地,待正式就业后再将户籍迁到就业地。
四、关于毕业生档案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档案随报到证去向。即报到证开到我办的,档案也会转到我办;省外院校报到证开到省人事厅的,毕业生需要先到省人事厅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然后档案才能转到派遣地;市属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不经我办,直接由学校转到生源县。
根据相关政策,我办保管毕业生档案的年限为两年(从毕业年份算起)。两年后,档案转至毕业生生源县人事局。我办保管档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档案转递,毕业生可持就业所在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到我办办理。
毕业生档案查询可拨打电话0318-2105566或登陆“衡水人事人才网”查询。
五、我办设在衡水市人事局316室,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休息)。办理就业手续咨询电话0318-2105566
衡水市人事局衡水市胜利东路03182125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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