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些
裁判离婚案
涉及子女抚养权的时候
是从对子女最有利角度考虑的
10岁以上的子女
要征求他们本人的意见
小于10岁的
就不必了
太小
还没成熟到
可以考虑自己的将来
就只能由大人们来决定了
唉
挺可怜的
……
从常识讲
两岁多的孩子
是妈妈能照顾得好一些
还是爸爸能照顾得好一些呢?
恐怕一般人都会选择妈妈
妈妈更细心
妈妈更耐心
照顾孩子吃喝拉撒睡
男人多数不如女人
所以
没有特殊理由
一般还是由妈妈抚养孩子的
如果离婚的话小孩只有两岁多,要看是男孩女孩,一般情况下男孩会判给男方,女孩会判给女方,当然除非有一方经济能力比较差。那么会判给经济能力比较强的一方。
如果离婚,对于两岁左右的孩子,法院一般偏向女方。但是也不排除女方有重大疾病或者影响孩子成长的不良嗜好,又或者女方没有固定经济来源无法抚养小孩,这样法院会考虑将小孩的抚养权交由男方。
如果小孩只有两岁多的时候,夫妻离婚,双方都主张小孩的监护权,并且双方都有独自抚养小孩的条件,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院通常会将小孩判给女方抚养。
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而双方都争着要孩子,这时会判给女方,因为孩子小,需要母亲抚养。但是当女方经济条件差,没能力抚养,而男方条件又好,法院也会判给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