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期限是: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即在期限内审结,并无开庭时限规定。当然伤残鉴定期限需要从中扣除,即鉴定期间不计入审期,鉴定时限为3个月。
联系办案法官,一般鉴定完之后的开庭时间由办案法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