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一般会涉及三大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是否同意离婚,二是子女由谁抚养,三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下面主要从这三大方面来说说离婚中需要搜集的证据有哪些?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关于是否离婚
1.首先需要准备证明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如果一方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受伤的报警记录、法医鉴定、证人证言等。
3.证明赌博、吸毒等的证据,如有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提交相应的处罚决定或刑事判决书。
三、关于子女抚养和抚养费
1.抚养权的归属需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交学历证明、财产证明、工作单位、工资证明、居住环境对自己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①确定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需要征询子女本人意愿,可以向法庭提交子女愿意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书面证据。
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随女方生活。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抚养费确定
提交双方的收入来源证明、如工资清单等。
四、关于财产分割
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但能够证明一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1.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
①双方有婚前/婚内财产约定的,提交财产协议;
②房产提供房产证、产权清单、购房合同、收款收据、发票等;
③存款提交银行账号、存折等;
④车辆提交车辆行驶证;
⑤股票账户、资金帐号、股权清单、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证明文件。
2.证明一方过错的证据
①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
②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家庭暴力受伤的报警记录、法医鉴定、证人证言等。
③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如有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提交相应的处罚决定或刑事判决书。
夫妻两个人毕竟有过一次婚礼,也曾经海誓山盟。即使想离婚的话,也最好是和平分手,为什么要闹得那么不愉快呢?两个人都互相让一让就好了。和平的分手后的两个人,还可以做朋友呢。有什么事情还可以互相帮忙的。
如果是因为出轨而离婚的话,出轨一方最好放弃一些东西,让着另一方。毕竟是你有错在先,对不起另一方了,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应该的。如果这时候犯错的一方不知道悔改,想离婚,还想得到很多财产的话。那就别怪另一方不客气了。你完全可以起诉到法院,找出他出轨的证据,然后获得自己应该得到的那部分财产。
如果是因为感情关系破裂,那就协议离婚,属于谁的东西谁拿走。也就不必收集什么证据了。
如果是有孩子的情况下,女方一般都会要孩子,那么孩子特别小的情况下,法官是会判给女士的。如果孩子大一点的话,女方对孩子不好,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男方就可以收集很多的证据,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一方做了很过分的事情,还把财产都转移了的情况下,你最好请求一个私家侦探去为你搜集证据。因为这种情况下,只有私家侦探才能帮的了你。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特别有钱的家庭才会有。普通的家庭,想要转移什么财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毕竟家里有多少钱,两个人都是知道。
夫妻双方想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够协议离婚那是最好的,大家好聚好散。如果双方之间无法进行协议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进行离婚了。走上诉讼离婚这条路的夫妻,大多数都是关于财产分配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是一方失踪、下落不明。因此,第一,应该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还有身份证明,以证明原先双方的夫妻关系合法有效。第二,应该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人证言。关于这一点,想要比较有效的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在这诉讼之前曾咨询过当地的妇联,可以请妇联或者当地村委会开一个证明,证明夫妻感情已经不存在。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当事人自己应该留心收集证据,关于这一点比较难证明。第三,如有因一方出轨而想离婚的,尽可能的收集一方出轨的证据。第四,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一人所有财产的行为,也要尽可能的调查取证,收集人证物证。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第四,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要提供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明,比如,固定收入、固定的工作岗位。如果孩子已满十岁,可以由孩子自主选择由谁抚养,另一方应给付生活费。
一、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
结婚证依法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并能证明结婚登记的日期,对界定夫妻共有财产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原告起诉时或将结婚证遗失或结婚证在对方保管而对方又不愿离婚,这种情况下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到民政局或者档案馆(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照顾无过错方是法院处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时的一个基本原则,此处的“照顾”在财产分割上表现为对无过错方的一个量上的照顾,但对财产分割方式并未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搜集和提供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在离婚诉讼当中尤为重要。婚姻法对离婚纠纷中的过错并没有直接的定义,“过错”多表现为婚外情(第三者插足)、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也就是婚姻法第32条规定。
1、一方搞婚外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证据搜集与准备
实践当中,有很多当事人咨询笔者,“某某有婚外情,但我怎么搜集证据呢”此类问题不绝于耳,关于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搜集确实有一定难度。因为涉及婚外情者多会刻意的隐蔽自己的婚外情。
离婚诉讼出轨一方的证据搜集女方出轨证据和婚外情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