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检制度未改革的时候,没有年检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不意味着营业执照注销,可以按照正常注销手续注销此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四、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三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免收费
我说一下我的观点。
1、如果企业需要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只要不能能在年检期限内(3月1日至6月31日)完成注销手续,那么就必须参加年检手续!和其他正常经营的公司企业一样参加年检。
只不过,已经进入清算阶段的企业在年检的时候提交的资料和一般正常营业的公司企业所提交的资料有些不同而已。
这在《企业年度检验办法》(http://baike.baidu.com/view/436887.htm)第七条有明确的规定。
2、你们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不进行年检直接注销”没有太大问题,但是他们可能没有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告诉你们。
3、行政大厅咨询过工商局办公人员的“回复是逾期年检后注销手续还是会给办理的,可是现在他们又不说不行了,需要从新办理年检手续并且缴纳3万元罚款。”
这也是没有错的。
因为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注意!这款条文里面说的是“并处罚款”,也就是说,逾期年检的话,在迅速补办年检手续的同时,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
可能当时你们与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沟通时候,对于部分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
没办法,这是规定,过期不年检,要罚款,然后过了之后,再注销,只有按他们说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