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很早去世了,现在父亲还活着。房产可以分配么?

2024-11-28 19:16:1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继承不了你母亲的一半房产的。
因为你母亲过世之后,你父亲不仅拥有自己的1/2房产产权,他还从你母亲那里继承了房屋一半的一半产权,也就是说你父亲拥有3/4的房屋产权。而你只能从你母亲的那一半房产的继承一半,也就是1/4。
但是这个前提是你母亲没有先于你外祖父母去世,如果你母亲比你外祖父母先离世的话,那么还要涉及你外祖父母继承的一部分,也就是你连1/4也分不到了。
如果以后你父亲去世,你有办法证明这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而你父亲又没有立下遗嘱,你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继承全部的房产或者大部分的房产的。

回答2:

你好,根据法律因为房子是你母亲买的,而你父亲又是配偶!如果房产证上面有你父亲的名字在法律上你只是拥有继承权而不能划分,因为你父亲现在再婚你的后妈也拥有继承权!如果房产证上面只有你母亲的名字那你就可以提出分割财产!那你就能跟你父亲对等的一人一半!

回答3:

就事论事,这个房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的继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你,只有二位老人去世后,你才会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答4:

《婚姻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婚姻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婚姻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婚姻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房屋为老人单独所有,则其配偶子女共3人,各分3分之1。
如果房屋为老人与配偶共有,则其房屋一半归配偶个人所有,剩余一半由配偶子女共3人,各分3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