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的案件逐年增多,法院的法官可能每年都要处理数百件案件,可以说非常繁忙,您立的案子才一个月没有消息,是很正常的,您不用担心,相信法院会及时联系您的。另外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您可以联系法官及时做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押金和保险费需要计算的,具体费用建议您和法官或者保险公司商谈。
这个法律没有明确的概念,实际上就是指的立案审查。参见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