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可以申请与30岁以上儿子脱离父子关系吗

2024-11-20 19: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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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效的。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回答2:

不能,在法律上来说父与子是永远不能脱离父子关系的,因父与儿子的血缘关系是改变不了的,儿子小时父亲有抚养的义务,父亲老时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回答3:

父亲不一定能申请到与3O岁以上儿子脱离父子关系。假如儿子是生活都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