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按照法律规定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属于成年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可以自主选择随父或者随母,这样的离婚协议内容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一般来说,离婚时子女的归属,其实是指子女的监护抚养权的归属。作为“人”尤其是成年人,是不能归属于别人的。离婚时,一子满了十八周岁,已经成年了,不存在监护责任和权利。并且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有自主决定权。在离婚协议上规定他属于 一方的内容,显然有违国家法律,因此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