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爷爷之前去世,父亲名下有一套公产房,请问这套公产房除了我和我母亲以外还有我伯伯姑姑的份额吗?

2025-01-25 19:35: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有,你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是第二,在没有你还有你妈的情况下也得先考虑死者的父母,再才是死者的兄弟姐妹,也就是你妈,你,你爷爷奶奶,你伯伯姑姑,安法律他们什么都没有

回答2:

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你伯伯姑姑不在第一继承人之列,除非父亲有遗嘱特别说明,否则伯伯姑姑无权继承房产。
望采纳!

回答3:

当然,根据法律规定,你父亲,姑姑,伯伯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只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你只能继承你父亲应得的那一份遗产。

回答4:

是你父亲的只有你有继承权

回答5:

  
公产房不是您父母的个人财产,所以是不适用继承法的。
因为不是公民的私有财产。也不能通过立遗嘱来处分房产。
公产房承租人死亡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即变更承租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赋予了承租人生前同住人享有一项法定权利,即承租人死亡后,同住人可以取得继续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其权利基础是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变更,而不是基于继承关系中的法定继承发生的。由此,公房租赁权可以在原承租人死亡后有条件转移,但不是继承。

谁和你父亲生前一起居住的可以过户。
如果只有你和你母亲,
那就你们协议一个人来过户。
但是过户的只是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