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概况

2025-01-25 0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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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位于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市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共三层,总面积7300平方米。进驻中心的单位有公安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经贸局、卫生局、海洋与渔业局、农林局、人民防空办、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工商局、国税局、财政(地税)局、质监局、市政园林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房管局、气象局、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房产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市委组织部等26个部门,282项审批服务事项。
为延伸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阵地,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地理位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部门派驻站所设置的实际情况,在柳市、虹桥、北白象等中心集镇建立片区分中心,服务范围涉及各片区乡镇。虹桥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为虹桥镇、蒲歧镇、南岳镇、石帆镇、天成乡、淡溪镇、四都乡等七个乡镇,进驻单位7个,分别为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所、房管所以及计划生育、城镇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等镇属职能办公室,共设12个窗口;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范围涉及柳市、象阳、七里港、翁垟等四个集镇,进驻单位有国土资源所、房管所、规划建设所以及计划生育、城镇管理、民政优抚、信访、处置民间非法金融等镇属职能办公室,审批服务事项35项;北白象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涉及北白象、磐石、白石等三个集镇,进驻有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所以及计划生育、城镇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等镇属职能办公室,审批服务事项33项。
中心遵循“优质高效、廉洁务实、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宗旨。实行“五公开”服务,即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公开。实行“五件”管理,即对受理申请事项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退回件、补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实行“六制”办理,即对受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一般事项实行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实行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实行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实行明确答复制。
中心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行政服务标准化管理,对各科室、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和监督,竭诚为人民群众、各类经济组织和国内外投资者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最方便、最快捷、最周到、最满意的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