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是否准予夫妻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不是抚养费。
所以,你说的情况,你可以拒绝法院调解。等法院判决,如判决不准离婚。你可以在15天内上诉。或半年后继续起诉离婚。
那就去高等发院,再次申诉
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并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前置条件,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
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能是考虑到孩子的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