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后,开庭通知书与开庭时间相差一个月有问题吗

2024-12-31 20: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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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仲裁时间不超过60日,开庭通知书与开庭时间相差一个月不违法。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 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只要整个仲裁时间不超过60日,开庭通知书和开庭时间相差一个月不违法。提早通知开庭时间,是让双方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

回答2:

没有问题 仲裁是立案四十五天内 结案
无论何时开庭 只要45天内下达裁决书
就是合法的
等等吧 咱们劳动者 就是弱势群里
没有办法
公司都太无耻了 建议你们 一审时候能调解 就调解
拖到二审 等得时间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