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新成立的金融公司上班,现在公司都快没人了,只有三个后勤三个经理四个业务员咯,我想辞职也辞不

2025-02-01 01: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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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辞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果断离职,保留好上班的证据,如工牌名片打卡记录等等。万一不给工资,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3:

上次我干了一个月自己走了 一分钱不要 给我都不要脏款谁敢要

回答4:

压几个月工资在那?

回答5:

辞职咯。这种骗人的模式不好,如果是正正当当的倒可继续。现在觉得没这个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