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劳动单位是不可以罚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每个厂的厂规厂纪都不一样!!
要是违反厂规,按厂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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