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警察指定为犯罪嫌疑人,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是犯罪嫌疑人的话,你可以申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自己请也可以。
举证责任是警方,你可以不回答你不知情的事情。只要警方无证据证明你就是犯罪嫌疑人,你就最多最多48小时放人啦。
我昨天也是无缘无故被指定为嫌疑人,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是路过,一个穿着制服没有工作证的民警就说查身份证,我拿出身份证对方查看了很久,然后说登记一下就拿走了,我愣了一下就快速跟上,以为他只是登记一下,后面瞄了一眼电脑,没有经过询问,也没有调查,就把我弄为嫌疑人了,我本身就是政府员工,出示工作证也没有效果,反而对方态度恶劣起来了,请问一下这会不会对我的无犯罪记录造成影响,我害怕以后都拿不到无犯罪记录了,楼主最后采取了什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