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原则上原被告必须到庭,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也可以缺席判决,一般情况下第三次诉讼离婚,法院都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你这个第三次起诉离婚的含义是什么?是前两次法院判不离,过了6个月再次起诉,还是前两次找不到人,法院有另外的结果?
传票两次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可以的,三次开庭的话他不到庭属于自动弃权
分居两年,判决自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