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说不犯法的那是逗,看造成的具体经济损失,还有足够的证据,都达到的话能判他刑!
【法官提醒】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网时间、脑力劳动所得,有价值性;网游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都是通过支付真实货币取得,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因此盗窃虚拟财产也应以盗窃罪论处。本案中的汪某和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借此,法官提醒广大网络游戏爱好者,对于网络Q币、游戏账号、游戏点卡等虚拟财产,也应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切不可贪图一时利益而以身试法,以免悔恨终身。
毕竟是虚拟的,犯法,严重了吧,不过可以在网上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