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查不到档案怎么开死亡证明

2024-11-25 21: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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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派出所查不到档案,可以由当地民警核实后开具死亡证明。
法律分析
如果个人要求开具死亡证明,派出所查不到档案,那么需先由辖区民警进行入户核实,对该村是否有此村民、何时去世等信息予以确认,并经民警签字等程序,方可出具证明。对于已死亡多年且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可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给予注销。死亡证明是一种证明所指自然人已经死亡的文件或证书,其目的在于由政府等机构确定其已死亡,以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事项。如果个人要求开证明,那么需先由辖区民警进行入户核实,对该村是否有此村民、何时去世等信息予以确认,并经民警签字等程序,方可出具证明。对于已死亡多年且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可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给予注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回答2:

  只有是本辖区居民,如果个人要求开证明,那么需先由辖区民警进行入户核实,对该村是否有此村民、何时去世等信息予以确认,并经民警签字等程序,方可出具证明。
  对于已死亡多年且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可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给予注销。

回答3:

如果派出所查不到档案,可以按以下步骤来开具死亡证明:
1. 由辖区民警进行入户核实,对该村是否有此村民、何时去世等信息予以确认,并经民警签字等程序,方可出具证明。
2. 对于已死亡多年且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可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给予注销。
以上就是派出所查不到档案时开具死亡证明的步骤,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