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抚养费的功能看,抚养费的主要功能:维持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存权,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时,抚养费用已丧失功能,不具有保护利益。从抚养费立法目的及其功能来看,子女未成年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未承担的抚养费用,同样因其子女成年丧失保护价值应不予保护。即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不能对其未成年期间父母应承担的抚养费用进行追偿。能否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在于成年后子女是否能独立生活,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一、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二、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国家设立支付抚养费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所有未成年人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故抚养费并不能够简单地认定为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在子女成年后,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抚养费所体现的法益就不复存在,实体权利就此消失,不能再向生父追讨抚养费。但从法律规定又能看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所以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母亲,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生父支付抚养子女期间的抚养费用。
【内容参考】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成年后不可以向生父追讨抚养费。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父母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
如果已经成年,抚养情形已经消失,就不能再追讨抚养费了。
支持的,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自出生时就已经产生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男方也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要看他们是否结婚了 如果是结婚了 就应该要支付养育孩子18年的抚养费 如果没结婚 就可以要求该男子给女子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