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