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公司已经向法院起诉了,你的仲裁裁决就没有生效,因此,你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公司的案件,通常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到时法院会和你取得联系,让你答辩并让你应诉的,你按法官要求办就行。
劳动争议裁决的被申请人不服裁决书,在签收15日内向法院起诉,说明裁决书并没有生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出具生效证明,已经告知了被申请人起诉的情况,申请人就不能申请法院执行,等候法院传票通知。
公司不服他的权利是三十日内申请撤销,满三十日后,才生效。等二审法院的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法院的做法并无不妥,对于您讲的情况,如果想先拿到工资,法律亦有明确的规定。由于用人单位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故视其对仲裁裁决无异议;但由于劳动者对仲裁裁决部分裁决事项不服提起诉讼,导致整个仲裁裁决效力处于中断状态,但对于仲裁裁决的工资部分,劳动者并未提起诉讼,故劳动者可以利用劳动争议特别程序即先予执行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这是合法的。但前提是依法提出先予执行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