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与房屋拆迁区别

2025-01-01 20: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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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两者性质不同:

(1)棚户区改造:是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2)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二、补偿标准规定不同:

(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居民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 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

  • 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

  • 其他的搬迁奖励。

  • (2)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

  • 货币补偿;

  • 房屋产权调换;

  • 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三、棚户区改造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房屋拆迁为政府引导或准予;建议您可以先问清楚拆迁发起方是谁,再依次查找相对应的补偿标准!

回答2:

北京拆迁律师贾启华,棚户区改造本是一项民心工程中,而房屋拆迁是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老百姓土的具有强制性的行为。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许多人开始打着棚改的名义实施商业开发,如果被征收人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回答3:


棚户区改是指政府为了改善棚户区内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由政府实施并予以开发商一定的惠顾政策,为居民重置重建的惠民工程。对于房屋的产权人进行以房易房或互补方式,一般不涉及土地征用费。

房屋征收是土地使用人或开发商在政府主导下,依法对土地、房屋(附着物)进行有偿征用、征收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般要支付土地补偿金我、附着物补偿金和安置补偿费。

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区别在于:

一是前者为惠民利民工程,后者为商业行为;

二是前者居民一般是就地安置须回迁,后者可以异安置或自行解决住房;

三是前者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后者为政府引导或准予;

四是对于物权处理上,前者是以房易附带(互易中超过部分)补偿,后者是高业化的交易与征收。




回答4:

棚户区改造一般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是城市房屋征收的理由之一,房屋拆迁主要是针对集体土地的房屋进行的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与其他理由的城市房屋征收哪一个更为有利不好判断,因为每一个项目的征收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没有直接对比性。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