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用方没有与被雇用方签订任何合同约定,是否构成了侵犯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吗?在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情

2024-12-16 17: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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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如果雇用方没有与被雇用方签订任何合同约定,是否构成了侵犯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吗?在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讨回薪金?现时劳动局部门有没有直接投诉无良老板的网站?如果雇用方没有与被雇用方签订任何合同约定,是否构成了侵犯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吗?在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讨回薪金?现时劳动局部门有没有直接投诉无良老板的网站?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