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2025-01-02 22: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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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去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效力,也可以仲裁时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效力异议

《仲裁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