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向你的手机号里充了一笔话费,然后打电话给你说充错了号码,你需要归还吗?
大部分心地善良的朋友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要还呀,反正话费迟早是要充的,我又没损失什么。”
那么,如果对方充错话费,我是否一定需要归还呢?
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根据这一条例来看,充错的话费属于不当得利,受益人理应归还。但是也不是一定的,为什么呢?请往下看..
高中生小庄每个月只有600元的生活费,这时一个陌生人打电话过来说,给小庄充值了1000元的话费,希望小庄返还。那么,小庄需要拿出超过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退还给他人吗?是否合理呢?
相较于一般的不当得利,充值者错充的货币财产经由运营商转变为等值的其他财产利益,其中穿插了运营商与充值者的商品交易(货币话费)。
由于市场机制和电信运营惯例,货币话费的转换只能是单向的,因此如果要求不当得利一方以等值现金返还,会存在直觉上的不公。
但是,如果充错话费就可以作为不当得利,必须返还的话,我们只需要随意给别人充值话费再要求返还,就可以实现资金套现了。那么肯定就不合理了。
在充值者与电信服务合同关系中,误操作是充值者对充值对象的“误解”(误以为向此账号充值实际是彼账号)。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充值者可以以存在“重大误解”为由,申请撤销合同。
但是,由于运营商无权随意更改用户话费,需要得到被充值人的谅解,才可以更改并退还。
若被充值人不予配合,误充话费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充值者自己承担。
所以,即使申请撤销合同,也不一定能追回损失。
永远话费不低于1000元,不用别人的就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