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中是不是需要律师授权委托书公证

2024-12-26 07: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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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外一方必须提供经过国内公证机构或者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对于身处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在出国前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公证,也可以在中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办理委托书公证,然后将公证后的委托书寄回国内。对于不在中国的外国人,其授权委托书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如认证手续)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2:

需提供离婚证明公证认证文件。
涉外离婚证明在中国使用,公证认证是确保文件被中方承认的前提。
涉外离婚证公证认证办理流程如下:
该国国际公证人进行公证,外交部进行认证,中国驻外使馆认证。

回答3:

需要领事馆见证和公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