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所得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租金收入为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财产租赁所得的正常税率是20%,但是对于个人租赁是有税收优惠的。即:根据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额。
财产转让所得采用的是会计核算办法扣除有关成本、费用或规定的必要费用。
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率是20%。前面乘以(1-20%)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去地税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