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被法院查封,不可以正常上路年检,查封也就是被司法监管了,不能正常使用。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物对抵押权人(债权人)来说其实就是享有变价受偿权,不能够使用与办理年检,债权人妥善保管的义务。
二、正常查封有两种状态,一种是抵押贷款购置车辆,(分期付款)这种车可以正常使用 也可以正常年审。不能过户。还有就是你这种 最好是能给过户过来,这样不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车辆被法院查封的解决方法:
1、可以正常年检及使用。
2、待法院判决生效后,车辆会被强制扣押和拍卖。
3、建议提前做好应诉准备。
可以的,一般法院会只封户,不实际扣押处理,所以,可以正常上路行驶和年检。
如果有的法院实际扣车,就没有办法年检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车辆是否通过年审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法院不能对行政职权进行干预。
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依据是公安部124号令,其中对法院查封时禁止办理的业务做了明确规定,即查封期间禁止办理注册、变更、转移、抵押解押、注销、质押解除质押;而对年审、临时号牌、补领牌证等不作禁止。
在现实层面中,如车管所执行法院查封时禁止车辆年审的内容,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以车辆未年审为由拒赔保险金,对其他无辜交通参与者造成损失,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
据此,法院在依法查封车辆时不能要求车管所禁止其年审,车管所在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能时也要按章办理,否则也应负相应的责任。
涉及民事责任的查封是可以年检和上路。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院查封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一种限制权利人处分的强制性措施。故对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只是影响到车辆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的人处分权利,而不会影响到车辆的正常使用及年检。
你可以要求法院将车辆手续判给你,然后自行过户。这样心里就能踏实了。正常查封有两种状态,一种是抵押贷款购置车辆,(分期付款)这种车可以正常使用 也可以正常年审。不能过户。还有就是你这种 最好是能给过户过来,这样不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