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哪一年实行

2024-12-29 2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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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985年7月1日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回答2: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5年7月1日实行;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回答3:

1984年9月2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01年12月1日执行。老法是1984年颁布,1985年7月1日实行,现行法是2001年颁布,2001年12月1日实行。

回答4: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深入论述了药品评审与质量检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与安全监督管理、医院药学标准化管理、药品稽查管理、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管理、对医药卫生事业和发展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