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取消残疾人的继承权,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继承法司法解释:
37.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1】在立遗嘱时,不给残疾人遗产。
【2】应该看到不给残疾人遗产的原因。
残疾人,伤残等级是多少。
【3】残疾人是父母?还是子女?
【4】如果不给残疾人留遗产是错误,
残疾人可以根据《继承法》去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