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实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从英国学习中我们了解到,在英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历届政府都在探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由此制定的重大决策都尽量符合其国情,贴近民众利益。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发现各国都在探索最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各国政府在确定执政方针时,都必须依据本国实际情况,寻求自己的特色发展道路,这充分显示出世界各国发展模式的多样性和各国发展道路的特质化。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引起了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在英国培训期间,几乎每个授课老师都无一例外地多次提及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亲身体验,并给予高度评价。通过学习研讨,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实现中国繁荣富强和中国人民幸福安康的唯一正确道路。这条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富强中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时代的选择,是我们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进一步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前进的道路上,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局面,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风险,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挑战,我们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实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通过考察我们认识到,英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低碳经济、节能降耗减排等可持续发展问题,采取了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强化对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从民生角度鼓励家庭节能减排等多项措施,并专门成立了独立官方顾问机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对政府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提出意见和能力支持。同时,无论是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强调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还是从各政党出于政治需要大打民生牌的情况来看,以人为本、民生思想、可持续发展在英国经济社会生活和政党政治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我们还了解到,欧盟国家在对待移民潮问题上,以理性的方式促进劳动力市场开放,主要采取引导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跨国流动,为劳工移民创造居住条件,提供面向公众的社会福利服务,努力协调各国社会福利保障政策等做法,积极推进欧盟内部劳动力自由有序流动。实践表明,现行移民政策扩大了就业,弱化了老龄化的负面影响,为保持欧盟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发挥了作用。这从国际视角为我们坚持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佐证。 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了新的发展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必须在各项工作中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精神贯彻落实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各个方面;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兼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民生和农民工等各个方面,要把握好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的协调性,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确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课堂案例研讨,我们了解到英国各级政府的政策制定程序规范,信息公开透明,决策结果受法律约束和民众监督,广大民众均有权参与政府政策的制定。由于公民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度、知情度比较高,他们的权益和愿望受到政府的尊重,因此,他们对政府的法令大多能够遵守,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必要的阻力大大减少。这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民主决策的理解,对我们今后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通过中英决策的比较,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民主决策其过程本身就是统一思想的过程,就是宣传政策的过程,就是提前化解矛盾的过程。民主决策不仅是人类共同认知的先进的决策手段,不仅是西方管理机制中决策程序的主要方式,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战略部署。这一重大部署,反映了确保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表明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方向,体现了当代人类社会的进步潮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我们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