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立案庭)查询有没有起诉到法院,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就查出你案子的承办法官,与承办法官联系询问开庭时间。
另外提醒你:你的案子如果仲裁裁决内容只有6000多元工资,你们公司不可以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