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五项控管措施,加强建安企业税收管理。
一是对区财政局、国投公司、经开发区建发公司拨款兴建的建安工程,建安税收均由建设方代扣代缴。
二是对外来建安企业施工工程,建安税收实行源泉控管,由辖区内建设方代扣代缴。
三是对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建安工程,外来建安企业建安税收由建设方代扣代缴;区内建安企业建安税收由建设方主管税务所通知专业主管税务所征收管理。
四是对专业税务所辖区内的区内建安企业跨辖区建安工程税收不实行代扣代缴,由对方征收管理。
五是建立建安税收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建安信息交流会,明确管理职责和义务.
一是对区财政局、国投公司、经开发区建发公司拨款兴建的建安工程,建安税收均由建设方代扣代缴。